專題文章司法精神鑑定費用討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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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法精神鑑定費用討論。



司長致詞
因時代爆發,由此為起點,以往醫院間信度不夠而結論不一致,希望累積研究,pay也需要提高才能有人持續投入。

今日主要議題報告:
地板費用,以囑託機關,受託人,時數計,報告字數計。

閱卷,每小時兩千元。
診斷性會談,醫生,一小時六千元。
精神病理鑑定與分析,1.5小時六千元。
分析、撰寫報告,每三千字六千元。
心理衡鑑與分析撰寫報告,每小時兩千元,每兩小時四千元。
社會與家庭評估,醫師與社工師,增加臨床心理師?視為診斷性會談?
職能評估,每兩小時四千元。
交互詰問,四千元。超時依一般、複雜、重大案件,加乘倍數。
插隊,加速,雙方擬定。

簡易,地板價兩萬八。
一般,地板價三萬六。
複雜,地板價五萬六。
重大特殊案件,地板價十萬元。

司長:
非一般醫療行為,所以不從消費者行為去定價,不走地方醫審會,而是中央統一基本架構,一段時間不會改變。
各個專業都投入,才不會互相傾軋到沒人。
每個專業都有機會接受交互詰問,要讓年資足的人接受質詢,太young的學習者不行。

楊院長:
臺大醫院層級較高,松德院區卻納入市收標準太委屈,但實務上法院若能給付也會給付。
機關鑑定成熟、受信任,但項目費用並不會實際100%反映在醫院內各職類員工的薪水。
專技人員師級執照,醫師次專科,教授老師。社工師執行社會與家庭評估是否視同診斷性會談,應以法定執行業務項目為主。

王俸鋼醫師:樓地板,並非天花板,讓囑託與受囑託機關能有議價空間,方便相關部會訂立預算。

司長:請私人企業不要打破樓地板行情,搶標生意,主管機關感到尷尬,長期不利於專業和人才發展。


希望學會與次專學會能夠轄下整合。建議公會與學會之間能夠常常溝通交流。有事情直接與主管機關溝通交流。

王富強醫師:複雜案件應改乘以3、乘以4。與法院討論案情、反覆徵詢專家意見應另訂費用。發文各醫院避免削價競爭。


司長:出庭價也可另訂。

黃醫師:社工師似乎大多做保護與受害案件,學會需要釐清司法精神鑑定的角色、目標。花一個月寫了一萬八千字報告,同時等社工師報告,花三個小時閱讀並改報告。希望教育訓練能夠完整健全。


司長:學會需要訂立發展與訓練計畫。若以權益的角度,會邀公會、全聯會,但專業發展、人民福祉需要學會之間先有共識和打基礎。

社工學會:歷史脈絡過去大多執行一般案件,重大刑案的確會再精實教育訓練。

桃園市衛生局:受囑託機關和受囑託人希望能保密。

司長:對,團隊合作,對外綜整口徑,未經手者語帶保留保守,避免不必要的遐想。

李醫師:受審能力、暫行安置、受審前治療、受審前評估有需求。出庭作證通常一整天,量刑鑑定家訪可能也一整天。職能評估有需求,符合Frye’s test的測驗工具發展未來可期可預見。

司長:暫行安置不要回答犯案動機路徑等問題,以前似乎會一起回答。財源是健保或司法院,界線要拿捏與區分。
要只看盤裡的肉,要看到眼前一群牛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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